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罗春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
  法定代表人:丁辉煌,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曲辉静,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罗春霞,女,1990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广水市。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孙沁。
  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春霞、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现本案需公告送达,不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刘梅娟

书记员:林佩瑶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