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中吉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陈庆钱,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居福恒,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邹高飞,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华东大地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
法定代表人:郑荣德。
本院在审理上海中吉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华东大地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上海中吉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华东大地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本院认为,上海中吉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破产清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上海中吉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华东大地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袁蕾蕾
书记员:唐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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