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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上海义康建材经营部,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胡桂芝,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佳,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永辉,男,1979年3月17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海门市。 原告上海义康建材经营部与被告陆永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被告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肖明弟
书记员:翟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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