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乐誉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汪助民,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佳磊,上海市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凯恩耐思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由东平。
原告上海乐誉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凯恩耐思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9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被告无法送达需公告,不易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王晓蕾
书记员:李 欣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