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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好美家真新建材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张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上海好美家真新建材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姜鲁宁,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娣,上海市中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亮,男,1983年7月23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
  上列当事人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张亮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朱世瑛

书记员:张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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