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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运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秦新全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上海安运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刘士柱,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敏芬,上海高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秦新全,男,1979年6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
  原告上海安运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被告秦新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被告陈浩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薛广文

书记员:胡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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