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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巨视影业有限公司与珠海市皇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上海巨视影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孙翔,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某某。
  被告:珠海市皇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周小芳,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永梨,湖南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巨视影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市皇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同年10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上海巨视影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在网站7azw.com上传播涉案影片;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3.承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为知名电影作品《破局》(以下简称涉案电影)的相关著作权权利人,依法享有涉案电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经调查发现,被告在未经许可且未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所有并经营的网站7azw.com上向公众提供涉案电影的在线点播服务,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原告重大经济损失,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如诉请。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确认被告已下架涉案电影,故申请撤回第一项诉讼请求,并撤回第三项诉讼请求。
  被告珠海市皇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称:1.原告起诉主体错误,被告也系受害者,被告员工林某某为个人学习之需上传了涉案电影,其系完全民事行为责任人,应由其个人担责,原告发邮件给其个人后,其已删除涉案电影;2.原告不是涉案电影的著作权利人,原告提供的公证书上的授权性质错误;3.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无依据。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于2017年7月18日颁发电审故字[2017]第188号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载明涉案电影《破·局》的出品单位为宸铭影业(上海)有限公司、嘉映影业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筋斗云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喀什嘉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宸铭影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星空盛典影业(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西藏恒信天地影视有限公司、伟世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怪兽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在涉案电影《破·局》的片尾注明了涉案电影的出品:宸铭影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铭影业)、嘉映影业有限公司、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筋斗云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喀什嘉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宸铭影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星空盛典影业(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西藏恒信天地影视有限公司、伟世兄弟文化传媒公司、北京怪兽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日,嘉映影业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将涉案电影在全世界范围内的通过互联网、局域网等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及各种接收终端向公众提供该影片的权利等权利授权给宸铭影业,被授权方有权自行处理对影片前述授权权利之侵权方进行维权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被授权方名义索赔、追究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等。授权性质为排他性授权,除被授权方外,授权方不行再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授权权利。被授权方有权将授权权利转授权给任何第三方。授权期限五十年,自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之日起算。
  2017年7月1日、17日,天津筋斗云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别出具《授权书》,将涉案电影在全世界范围内的通过互联网、局域网等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及各种接收终端向公众提供该影片的权利等权利授权给宸铭影业,被授权方有权自行处理对影片前述授权权利之侵权方进行维权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被授权方名义索赔、追究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等。授权性质为独占性授权,除被授权方外,授权方不得再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授权权利。被授权方有权将授权权利转授权给任何第三方。授权期限永久。
  喀什嘉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宸铭影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星空盛典影业(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西藏恒信天地影视有限公司、伟世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怪兽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均分别出具了《授权书》,授权内容分别同上述《授权书》。
  2017年8月9日,宸铭影业出具视频内容授权函,将涉案电影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独立使用权利、转授权许可权利、独立维权权利)授权给原告,授权性质为独占排他许可。被许可方享有制止侵权的权利,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授权期限自影片公映之日起20年。
  2018年12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显示7azw.com网站的主办单位为珠海市皇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名称爱装网,审核时间2017年6月19日。在该网站的“琪琪看片”下设有“电影电视剧综艺动漫动作片”等多个栏目,在动作片栏目下有《破·局》的播放页面,页面显示时间2018年8月10日,电影介绍内容显示地区大陆,年份2017等,随机拖动播放条,涉案电影能正常播放,播放页面有弹窗广告。上述信息保存于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该公证处于2019年5月8日将电子证据文件下载刻录,据此出具(2019)京方圆内经证字第08922号公证书。
  2017年8月1日,原告曾将涉案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给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允许其在youku.com等网站播放。youku.com网站上的播放内容截屏显示,涉案电影内容与7azw.com网站播放的相同。
  2017年8月17日,凤凰网娱乐新闻报道了《破·局》当日公映的消息。
  另查明:被告提供林某某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期限自2016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被告聘用其从事网站维护工作。林某某于2019年9月10日出具《关于上传上海巨视影业有限公司的影片事情经过说明》,称其作为网络技术管理人员,在公司主管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公司服务器下载该公司的部分影片用于个人观看与该网站的技术学习、练习。观看练习完成后忘记删除了。本人承诺,此纯属个人行为,未作商业传播。被告提供的被告的企业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等,法定代表人为林某某。
  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供的(2017)京方圆内经证字第60399号公证书(内有涉案电影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涉案电影的片尾截图、《授权书》、视频内容授权函、凤凰网娱乐新闻报道截屏、(XXXX)京方圆内经证字第XXXXX号公证书,被告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关于上传上海巨视影业有限公司的影片事情经过说明》、被告公司基本信息,以及原告的庭审陈述、被告的书面答辩状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破·局》属于电影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原告经授权独占享有涉案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授权期限内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虽然权利人在出具《授权书》时,有的注明是独占性授权,有的注明排他性授权,看似矛盾,但细察整篇《授权书》的内容,均有授予原告实体的权利并授予以自己的名义维权、索赔等权利,故各权利人虽然表述不够规范,但综上分析可以认定原告获得的应为独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本院对被告提出的公证书上的授权性质错误,原告不是权利人的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涉案保全证据公证显示被告通过运营的7azw.com网站向公众提供涉案电影,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电影,被告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具有合法授权,故本院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电影信息网络传播权享有的独占使用许可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被告在本案审理中下架了涉案电影,已停止侵权,原告现仅主张赔偿损失,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赔偿损失,因原告无法证明被告侵权造成其的实际损失以及被告的侵权获利额,要求按照法定赔偿方式确定经济损失,本院予以准许。本院综合考量原告获得涉案电影的授权期间、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期间、侵权后果等因素酌情判定。
  关于被告提出的涉案电影系其员工林某某为个人学习之需上传,应由其个人担责的抗辩意见,本院认为,7azw.com网站的主办单位为被告,被告网站上上传的涉案侵权内容应视为被告上传的侵权内容,由被告向权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被告认为林某某未经被告主管领导同意擅自上传侵权内容,损害了被告的利益,则由被告对权利人承担侵权责任后可按《劳动合同书》的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另行向林某某追责,与本案原告无关。
  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珠海市皇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巨视影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4,000元;
  二、驳回原告上海巨视影业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上海巨视影业有限公司负担700元,被告珠海市皇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员:唐  琦

书记员:吕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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