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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姚亚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欧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陈俊贤,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路健,上海市龙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姚亚俊,男,1988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康恺,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欧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姚亚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陈国元

书记员:袁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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