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反诉被告):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负责人:朱薛峰,事务所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谷明亮,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晓莺,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昆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王晖,职务不详。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轶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权,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反诉原告)与被告昆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反诉被告)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0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张 晋
书记员:吴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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