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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烟台万德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上海环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冯国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明其,上海志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烟台万德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张欢欢。
  原告上海环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烟台万德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被告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朱小平

书记员:郑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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