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申帝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徐全义,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平,上海邦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思奇,上海邦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孙沁,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江荣,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运华,男。
原告上海申帝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案情复杂,现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王小璇
书记员:周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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