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上海申恒律师事务所与汤玉翔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上海申恒律师事务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房超建,该律师事务所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丽,该律师事务所员工。
  被告:汤玉翔,男,1950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原告上海申恒律师事务所与被告汤玉翔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审理中,原告上海申恒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明确表示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唐  沁

书记员:毕再成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