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疆创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吉鹏飞,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洪明,上海达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宇,上海达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建湖马跃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建湖县沿河镇郑沟村赵墩组。
法定代表人:袁根成。
原告上海疆创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建湖马跃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8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顾凌之独任审判。审理中,发现本案不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顾凌之
书记员:蒋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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