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缘驰环卫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孙汉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志宏,上海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路遥,上海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益章,男,1973年10月8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
上列当事人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孙烨独任审判。审理中,因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任玮玮
书记员:孙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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