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莅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朱世敏,经理。
被告:上海红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陈俊伟。
原告上海莅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红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12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军独任审判。审理中,发现本案不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王 军
书记员:胡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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