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蒙仕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燕东,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立佳,上海源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天钻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冯程,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智军,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蒙仕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天钻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浦雪明独任审判。因本案案情复杂,应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浦雪明
书记员:邹紫叶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