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负责人:苏惠渔。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帅帅,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紫白,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吕亚楠,女,1982年4月4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静安区。
原告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与被告吕亚楠诉讼代理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9日立案受理。原告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上海星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于法无悖,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负担。
审判员:张倩晗
书记员:郁思昊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