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观达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周丹,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昕轶,上海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培英,上海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江苏佰卓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连云港市。
法定代表人:曾兴荣。
上海观达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江苏佰卓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上海观达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佰卓实业有限公司14,605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上海观达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保证金4,382元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上海观达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佰卓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4,605元,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王莉莎
书记员:邝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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