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上海金港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云大厦、青浦区练塘镇浦南村村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上海金港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沈四,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俞献强,上海衡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华云大厦,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杨继根,总经理。
  被告:青浦区练塘镇浦南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蔡爱萍,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月辉,上海东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金港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华云大厦、青浦区练塘镇浦南村村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陶惠萍

书记员:孙佑正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