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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博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董服龙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上海高博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孙柏原,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董服龙,男,汉族,1963年12月31日出生,户籍地浙江省玉环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轩羽,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高博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董服龙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黄丽伟

书记员:彭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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