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兰检刑检刑不诉〔2020〕3号
被不起诉人九某某,女,1968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33211968********,傈僳族,文盲,农民,云南省泸水市人,现住泸水市**镇**村委会***路**组**号。2019年4月18日因涉嫌赌博罪被泸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经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泸水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不起诉人茶某某,女,1977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33211977********,傈僳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云南省泸水市人,现住泸水市**镇**村委***路**组**号。2019年4月20日因涉嫌赌博罪被泸水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9月2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泸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九某某涉嫌赌博罪、被不起诉人茶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8月19日向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报请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8月26日改变管辖,指定我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听取了被不起诉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9月30日、12月14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分别于2019年10月29日、2020年1月14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1月30日、2020年2月14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05年间,被不起诉人九某某、茶某某伙同捌某某(另处)、等人以赢利为目的,通过九某某提供场地、赌具,茶某某邀约参赌人员马某某、李某某等人到**路**组**号九某某家中,使用麻将“推筒子”的方式组织聚众赌博,在赌博过程中,每天参赌人员多达七、八十人。并由捌某某、九某某二人轮流做庄,赌场内设置“水箱”进行抽头渔利。2005年11月25日中午,捌某某、九某某、茶某某等人在九某某家中组织村民以“推筒子”进行赌博过程中,被泸水县公安局查获。
案发后,被不起诉人九某某、茶某某经传唤后主动到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受理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归案经过、出警经过说明;2.现场勘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3.证人马某某、李某某、褚某某等人的证言;4.被不起诉人九某某、茶某某的供述及辩解。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九某某、茶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情节,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被不起诉人九某某、茶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不起诉人茶某某、九某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九某某、茶某某不起诉。
侦查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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