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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寻衅滋事案)_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衡蒸检公诉刑不诉〔2020〕90号

被不起诉人何某某,男,1971年**月**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衡南县**镇**村**房组。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1月3日被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2月10日被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何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4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4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6月9日、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24日)。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1、2019年2月份左右的一天,邓某乙装修房子联系被不起诉人何某某让其帮忙刮胶,双方约定好工钱,邓某乙因房屋泥工施工进度需要,让何某某半个月之后再到其家中开始刮胶。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因无处居住便到了邓某乙家中住下,泥工完工后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开始刮胶。刮完胶后,邓某乙支付所有工钱给被不起诉人何某某,何某某又向邓某乙索取其等待泥工施工的半个月误工费,遭到邓某乙的拒绝。被不起诉人何某某遂采取赖在邓某乙家中不走的方式多次闹事,后邓某乙报警,为息事宁人,邓某乙于2019年2月21日、23日向何某某支付2500元,同年2月23日,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出具保证书表示不再找邓某乙的麻烦。

2、吴某乙系装修队包工头,2016年曾经雇佣过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刮胶,因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刮胶技术不好,被害人吴某乙在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做了几次事后就没有再找其做事。2019年3月份左右,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多次到吴某乙的家中,要求吴某乙给其提供工作,被害人吴某乙都没有答应。被不起诉人何某某便搬来被子赖在吴某乙家门口不走,吴某乙随即报警,民警出警后,被不起诉人何某某离开。因为吴某乙曾雇佣何某某在吴某丙家刮过胶,于是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又搬着被子到吴某丙家门口的楼梯间,赖着不肯走,称吴某乙拖欠其工钱。2019年3月26日,被害人吴某丙报警,民警出警,吴某丙为息事宁人,支付了600元给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其中500元是代吴某乙支付给被不起诉人何某某,被不起诉人何某某保证不再骚扰。

3、2019年3月26日晚上,因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在**村**组村民吴某丙家闹事,后吴某丙报警,民警接警后在出警过程中因道路不熟,便联系了**村驻村辅警邓某甲带路,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被不起诉人何某某进行了口头警告。次日,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到邓某甲妻子胡某某经营的副食店门口闹事,声称前一天晚上出警时有人丢了他被子,里面有2000元钱不见了,要求胡某某赔偿这2000元钱的损失。遭到胡某某的拒绝后,何某某便赖在门口不走,还睡在商店门口,造成多人围观。邓某甲下班后赶到其妻子超市,与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发生争执。后胡某某报警,民警将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强行带离。

4、2019年6月份,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和吴某丁的母亲因为刮胶工钱发生纠纷,被不起诉人何某某赖在吴某丁家中不走,滋扰吴某丁一家,后经公安机关调解,吴某丁家支付了500元给被不起诉人何某某了结此事。2019年12月31日凌晨2时许,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又窜至衡阳市蒸湘区**村**组吴某丁家门外,拿着一桶生活垃圾倒在了吴某丁家门口早餐店的汤锅和蒸屉中。之后又到附近的厕所内取了两袋大便,泼到了住在吴某丁家附近的其伯伯范某某和洪某某的家门口的桌子和地上。

2020年1月3日,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到联合派出所要求民警处理其与吴某丁家的工钱纠纷,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抓获经过、户籍情况说明、监控视频截图、出警调解记录等书证;2、证人范某某、洪某某、吴某甲、李某某的证言;3、被害人胡某某、邓某甲、邓某乙、吴某丁等人的陈述;4、被不起诉人何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现场勘查笔录、辨认笔录。6、视听资料:监控视频。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何某某与邓某乙、吴某乙、吴某丁之间的纠纷系劳务纠纷还是硬要他人财物的事实不清,但被不起诉人何某某采取睡在他人商店门口的方式,无故向胡某某索要2000元赔偿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但鉴于其系犯罪未遂,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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