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雷检公诉刑不诉〔2020〕57号
被不起诉人冼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821992********,汉族,小学文化,广东省雷州市人,住雷州市**镇**村**号**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雷州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0月30日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雷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冼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2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被不起诉人冼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自2019年10月18日起,在其家的小卖部处(位于广东省**糖业有限公司门口),使用手机登录其上家“玉姐”(身份未明)提供的网址、账号为他人投注的方式出售私彩票,至2019年10月22日被抓获时止,共出售私彩票3期,计款2834元,获利330.39元。
本院认为,冼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冼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黑色Vivo手机1部、蓝牙打票机2部及打印的私彩票据1张,由雷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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