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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高生军)(公开版)_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甘检刑刑不诉〔2021〕Z4号

被不起诉人高某某,曾用名无,绰号无,男性,1919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XXXXXXXXXXX,汉族,受教育状况不详,无业,无,户籍所在地某省某市某县,因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经甘泉县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9月3日被甘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甘泉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李某某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于2020年8月10日向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2019年6月2日,甘泉县高哨乡新庄村村民高某亮放养于甘泉县高哨乡雨子沟的羊子走散,2019年6月5日高某亮经过三天寻找,在甘泉县东沟乡九牛塔村三道峁的玉米地周围及山上陆续发现自家羊子死亡32只,且都有明显中毒迹象后将案件报至我局。我局到达现场后发现羊子死亡周边的玉米地内发现有羊子活动痕迹,且地内有“克百威” (剧毒农药)“嗅敌隆”(剧毒农药)包装袋以及疑似用农药浸泡过的红色玉米颗粒。经调查甘泉县东沟乡九牛塔村村民李某某、高某某、任某某在种植玉米的过程中为了防止玉米遭受老鼠及害虫的破坏,在甘泉县道镇尹某某经营的门市购买玉米种子时尹某某向三人赠送了“克百威” (剧毒农药)。2019年4月份三人将玉米种植后,又用玉米粒和买来的“克百威”(剧毒农药)拌在一起后洒在位于九牛塔三道峁的自家玉米地表面,同时未在玉米地周围作出明显警告标示。

随后甘泉县公安局对死亡的32只羊子胃内容物进行提取后送至陕西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经检验后确定死亡羊子胃内容物含有“克百威”成分。后经甘泉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死亡的32只羊子价值2732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犯罪嫌疑人供述材料、被害人陈述材料、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鉴定文书等证据。

现有证据无法确认李明亮家羊子死亡结果与三犯罪嫌疑人投放拌有“百克威”玉米粒行为之间,存在唯一可能。

另,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标准需达到致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本案死亡羊子经鉴定价值27320元,现有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达到遭受重大损失,但参照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类的失火罪,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即为遭受重大损失,本案经济损失远未达到。根据刑法谦抑性原则,不宜认定。

综上,经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任某某、李某某、高某某做存疑不起诉处理。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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