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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尼某某诈骗案)_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独角龙 评论0

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西市检诉刑不诉〔2019〕78号

被不起诉人尼某某,男性,1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343419********,彝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住越西县**乡**村**组**号。因涉嫌犯有职务侵占罪,经西昌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4月18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5月1日被西昌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四川省西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5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三日内日已告知被不起诉人、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已依法讯问被不起诉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6月21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7月17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9月6日补查重报。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被不起诉人尼某某与衣某某、邹某某共同成立了越西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衣某某为法定代表人,尼某某、邹某某为股东。2018年2月,尼某某以某某公司的名义参与西昌市某某委招标的5000件马甲采购项目并以299250元的总价中标。2018年2月26日,尼某某代表公司与西昌市某某委签订合同。中标后,某某公司的衣某某、尼某某、邹某某与凉山州某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在一次聚餐时提出两家公司合作完成该项目。但在未得到授权及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衣某某、股东邹某某并不知情的情况下,2018年4月1日,尼某某私自使用单位印章,与众某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各占50%比列共同完成西昌市某某委采购的马甲项目,同时约定众某某公司的投资款转入尼某某个人账户。2018年4月24日、5月22日众某某公司按协议两次转入10万元至尼某某个人账户,另付给尼某某保证金9000元。尼某某收到上述款项后并未告知公司,将10.9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支出。某某公司按合同约定自行完成与西昌市某某委的马甲采购项目。2018年9 月,众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询问马甲项目进展情况及投资、利润分配情况时才发现系尼某某私自与自己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友某某公司并不知情,遂要求尼某某归还投资及利润等。2018年9月11日,尼某某自行与众某某公司的李某进行结算、对账后,向众某某公司出具了一份加盖某某公司公章的欠条,总欠众某某公司本金利润134445元,于2018年10月31日前付清。出具欠条后,尼某某未按约定付款,2018年10月众创公司向西昌市法院起诉某某公司,要求支付欠款,2018年10月16日,尼某某自行前去法院参与调解,并签署民事调解书,约定于2018年10月31日前付清项目款134445元及利息5000元,逾期支付26000元违约金。之后,尼某某仍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2018年11月众某某公司向西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9日西昌市法院向某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2018年11月12日西昌市法院强制执行并扣划某某公司在某某电视台的门禁系统采购项目款152784元。随后,邹某某找到尼某某,要求其偿还公司被扣划款项,尼某某与邹某某协商后由邹某某代垫付,加上尼某某之前向邹某某的欠款,尼某某向邹某某出具了一份19.2万元的借条,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归还8万元,余款在2019年1月31日前归还。但尼某某仍未归还邹某某欠款,2019年1月5日邹某某以尼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西昌市公安局报案。西昌市公安局于2019年1月11日立案,4月17日尼某某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尼某某家属代为归还邹某某17万元,得到邹某某及某某公司谅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尼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虚假合作合同,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案发后认罪悔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家属代为退赔了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尼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凉山州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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