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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开设赌场案)_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舟定检刑不诉〔2020〕19号

被不起诉人崔某某,男,199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2306211993********,汉族,文化程度大学,原上海**有限公司客服部工作人员,住上海市普陀区**村路**楼**室(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镇**路**号**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8月12日被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决定取保候审。2020年5月22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崔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08年,邹某某(另案处理)经营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邹某某注册成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二公司员工及地址相同,后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公司内设产品设计部、技术部、市场推广部、客服部、财务人事部等部门。因公司主营的PC端棋牌类游戏玩家不多,无法盈利,公司步入困境。

2016年下半年,邹某某、陶某某(另案处理)经商量决定开发可用于玩家赌博的房卡模式麻将APP。后陶某某召集公司技术人员共同研发舟山麻将APP,并于2017年1月正式推行上线运营。赌客用金币支付“房费”后,进入“房间”赌博,输赢金额通过收发红包的方式在微信、闲聊等群内结算。

邹某某带领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相继开发推行了玩家可用于赌博的舟山麻将、老西麻将、苏友麻将、狮城麻将APP手机软件,上述平台或通过在当地发展一级代理、或通过招募合伙人或由邹某某安排公司员工为地方总代理,在各自区域内宣传、推广进而牟利,各级代理通过买卖金币、在赌博群抽头、获取代理返利的方式非法获利。

至案发,**公司出售金币共计3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9491万余元。**公司员工在明知公司开发的麻将类APP被用于赌博活动的情况下,仍受邹某某的组织、领导,根据各自的分工,相互协作、配合共同研发、运行、推行、维护**公司开发的麻将类APP正常运行。其间,**公司增加茶馆功能便利组局赌博并刺激代理积极发展下级代理及赌客、设置二人麻将提高赌博速度增加“房费”消耗、接入闲聊、吹牛、猫聊第三方聊天软件解决因赌资结算频繁被腾讯公司封群、封号的问题。客服部负责对接代理、玩家并进行问题反馈,由安某某(另案处理)负责,被不起诉人崔某某系客服组工作人员,负责老西麻将麻将APP的客服管理。

2019年8月6日,被不起诉人崔某某在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2.书证:户籍信息、整改报告等;3.证人证言:证人邹某某、袁某某、倪某某、陈某某、安某某、马某某、胡某某等的证言;4.被不起诉人的供述和辩解:被不起诉人崔某某的供述和辩解;5.勘验、辨认等笔录:电子勘验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等;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支付宝账单等。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崔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其系从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犯罪以后主动到案且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又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崔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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