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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廖某某开设赌场案)(公开版)_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独角龙 评论0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冷检公诉刑不诉〔2019〕37号

被不起诉人廖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25021988********,汉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及现住湖南省冷水江市**楼上。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5月4日被冷水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0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18年6月12日,冷水江市公安局以廖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将本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本院审查,于2018年11月20日以廖某某的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存疑不起诉处理。2018年11月29日,冷水江市公安局补充证据后重新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由冷水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廖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11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其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自2018年12月27日至1月24日),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19年2月25日至3月11日)。

冷水江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

被不起诉人廖某某于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在冷水江市**路**下面门面内开设有八台“黑、红、梅、方”赌博机店供他人赌博,廖某某以每月1800元工资聘请易某某、段某甲等两名女服务员给赌客们在赌博机上、下分,廖某某每天给两名服务员2000元赌资。“黑、红、梅、方”赌博机的赌博方式为:赌博机上一分相当于现金一元钱,最低可以押五分,最高可以押500分;押中“黑、红”赔率为4倍,赌博机“抽水”5%;押中“梅、方”赔率为4倍,赌博机不“抽水”;押中“王”赔率为20倍;反之押多少赔多少。2018年5月2日李某某、贺某某、姜某某、段某乙、阳某某在廖某某赌博机店进行赌博,服务员易某某为赌客们在赌博机上上下分。李某某在赌博机上输了150元,贺某某输了700元,姜某某输了4000元,段某乙输了100元,阳某某在赌博机上输了1474元。当日公安机关在廖某某赌博机店内的扣押现金1万元,其中赌博机店营利8000元。2018年5月10日廖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出犯罪所得4.6万元。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冷水江市公安局认定的被不起诉人廖某某的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廖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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