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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白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互检公诉刑不诉〔2020〕15号

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女,汉族,1993年****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5139021993********,户籍所在地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现住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号,粮农职业。2019年7月10日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19日被本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决定。无前科。

被不起诉人白某某,男,汉族,1962年**月**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6201231962********,系甘肃省兰州市人,现住甘肃省兰州市**区建**号,城镇居民。2019年7月1日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19日被本院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决定。无前科。

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白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由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9年11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2020年1月3日、3月17日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案机关分别于2020年2月2日、4月15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20年1月4日、3月18日分别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15日

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13年9月23日,原青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为了建设位于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镇**村的年产12万吨生物有机肥标准化生产项目与青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授权白某某为项目施工责任人,犯罪嫌疑人白某某与某乙公司、某甲公司相关负责人商议后于2014年5月13日进驻施工现场就年产12万吨生物有机肥标准化生产项目开始施工。2014年7月1日某乙公司为白某某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代表某乙公司全权负责施工合同执行中的所有事宜。2014年9月26日因某甲公司拖欠工程款白某某逼迫停止施工,导致白某某拖欠农民工叶某某、周某某、严某某等人的工资3771118元。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助土族自治县就业局多次通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李某某置之不理,白某某作为承建方负责人,以某甲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侦查发现,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某甲公司账户上剩余金额最高为13802.57元,李某某私人账户余额最高为302233.23元;白某某私人账户剩余金额183933.81元,故从银行帐户看李某某、白某某没有能力支付当时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771118元。后农民工因欠薪问题多次上访,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2月16日垫资300万元借款给白某某,发放了所有农民工80%的工资。2016年3月29日某乙公司向海东中级人民法院将某甲公司提起诉讼,白某某作为第三方参加了诉讼,海东中级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书判定:由于白某某不是某乙公司的员工,双方亦不存在聘用或雇佣关系,且白某某未在某乙公司领取过任何报酬,故白某某代表公司全权负责施工合同的执行工作违反法律规定,某乙公司对白某某授权委托的法律行为无效。某甲公司和某乙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47条补充条款约定合同在招投标完成后生效,某甲公司就该项目在没有招标的情况下就授权白某某为项目施工责任人进行施工,故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对于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47条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工程前期由承包方垫资建设,但某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垫资,相反,第三方白某某进行了垫资并组织民工施工,某乙公司未实际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施工义务,某甲公司支付工程款时没有向某乙公司支付却直接支付给白某某,所以白某某才是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某乙公司与某甲公司的民事诉讼期间,某甲公司宣布破产,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判决,由某甲公司破产管理人(青海**律师事务所)给付白某某工程款600余万元,青海**律师事务所从某甲公司给付白某某的款项中扣留白某某所拖欠的剩余20%工资共771118元,并交付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于2019年8月29日全部发放完毕。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白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白某某存疑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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