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会检一部刑不诉〔2020〕89号
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04221970********,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甘肃省会宁县,住会宁县**镇**西路**号。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1月16日被会宁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甘肃省会宁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李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2月,牟某某、马某某(二人已被提起公诉)先后在会宁县**区**角牟某某经营的“**商务宾馆”、会宁县**镇**村**社牟某某家中、会宁县**区**小区附近牟某某自建二层楼等地点,多次组织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及魏某某、康某某、曹某某、南某某、谭某某等人以扑克牌“推拖拉机”“押十点半”等方式赌博。几次赌博后,被不起诉人李某某输了108000元。
本院认为,李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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