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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开设赌场案)_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独角龙 评论0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中检一部刑不诉〔2020〕Z15号

被不起诉人杨某某,男性,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509811993********,汉族,大学本科,职业:**,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住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城**号楼**单元**,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8月9日被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9月3日被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安局取保候审。

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

2018 年7月份,以犯罪嫌疑人韩光为首的犯罪团伙, 研发了五款赌博平台, 分别为“扑克先生”、“浪人先生”、“ 先锋扑克” 、“ 扑克迷”、“ 王牌扑克”为逃避打击,犯罪嫌疑人韩光将五款赌博平台的服务器放在了香港,运营地设在了柬埔寨,赌博人员通过手机下载赌博平台, 然后注册账号, 进入赌博平台进行赌博, 赌博平台以“炸金花”(又叫拼三张)的方式进行赌博,这五款赌博平台都是以支付宝的方式上下分,一分等于一元,赌博人员赢了以后,下分是一分对应一元,平台抽取赢家的百分之三,赌博集团并发展代理,让代理进行赌博平台推广,给代理发放其发展人员被赌博平台抽头盈利中的50% , 代理发展下级代理后, 公司额外奖励给代理发展的下级代理每日盈利百分之十利润( 百分之十的奖励资金, 由公司直接奖励给发展了下级代理的代理)。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由老板韩光直接管理柬埔寨公司人员, 员工上班分为白班和夜班, 公司内部设有客服组、财务组、采购组、推广组、上下分组。国内设有研发技术组,由合伙人赵温波负责。共计发展赌博人员25 万多人, 给全国4400多名代理发放基金(代理从赌博平台抽头渔利) 1.2亿元。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从参与赌博并成为代理人员,为赌博公司发展赌博人员。杨某某的“棒棒的娱乐群”俱乐部成员最多有11 人左右, 从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 杨某某共计收取赌博集团返利200笔左右, 共计获利366160元左右。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于2019年9月3日将抽头渔利100000元和于2020年1月2日将抽头渔利26160元上交察右中旗公安局, 共计上交366160元。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察哈尔右翼中旗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不起诉人杨某某,根据现有证据只能够证实其名下账号都是借用亲戚朋友及同学的手机号注册的,实际上只有自己在赌博,无其他人参与,属于自己玩自己获利,未接受下级玩家投注,故其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现有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杨某某不起诉。

察右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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