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英检一部刑不诉〔2020〕1号
被不起诉人林某某,女,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506231994********,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住平和县**镇**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9年7月29日被英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4日经本院不批准逮捕, 2019年9月5日被英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梁某某,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由英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林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本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
英山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
2018年4月,被不起诉人林某某的丈夫曾某甲(另案处理)开始在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九峰镇黄田村开设QQ网络赌博群。曾某甲出资购买用于运营、操作赌场的电脑、手机和用于QQ群赌博的“秒”和“计分”机器人,曾某甲伙同林某某一起负责赌场的运营、操作。此后,曾某甲将开设网络赌场的地点搬至厦门市海沧区万科城一处房屋。2018年8月份,曾某甲聘请杨某某(在逃)在网络赌场群中负责发包、赔付、统计汇总。杨某某一个月左右离开,曾某甲又聘请曾某乙(在逃)接替杨某某继续运营该网络赌场,一直到2019年年前。最开始,赌场使用的QQ群名大都加群名“恒大”前缀,2018年11月左右更改为“久恒”前缀。
2019年3月,曾某甲又将网络赌场开设地点搬至漳州市平和县县城帝景花园一处房屋。曾某甲和林某某负责管理,并雇佣杨某某(在逃)、黄某某(在逃)、朱某某(绰号“老斗”)等人分白班和夜班负责赌场的运营操作、红包赔付,曾某甲给上班人员支付每人每天200元的报酬。
在QQ赌博群中,QQ群内参赌人员都是通过“拉手”介绍进入QQ群。QQ赌博群的赌博模式是:“庄家”负责出资,“管理”负责运营,“财务”负责资金调配、上下分,“发包手”负责发红包,“拉手”负责拉玩家进群,玩家通过下注猜红包尾数的方法参与赌博。庄家通过使用赌博机器人对赌场的上下分金额、查询玩家余额、赔率大小、赔付金额等进行统计,由“秒”机器人负责赌博群中抢红包,玩家的下注、输赢由赌博机器人统计汇总,由人工赔付。
2019年5月开始,曾某甲开始用“聊呗”软件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玩家通过扫码或者被好友拉入赌博群,由玩家在群中发放红包,标注下注的金额和押注的数字,由“庄家”使用“秒机器人”负责抢红包,如果庄家抢到的红包金额中尾数有玩家押注的数字,赌博专用的“模拟器”则按照赌场的赔率向玩家赔付。
经本院审查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英山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林某某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林某某有参与开设赌场或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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