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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柏某某合同诈骗案)_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开检一部刑不诉〔2020〕71号

被不起诉人柏某某,男,196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101031963********,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住沈阳市**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9年12月17日被开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9年12月31日经本院批准依法逮捕。

本案由开鲁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柏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9年12月31日向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我院于2020年1月13日、2020年3月26日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开鲁县公安局分别于2020年2月13日、2020年4月23日补查重报。本院审查起诉期间,于2020年3月12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本院2020年4月30日对柏某某以合同诈骗罪向开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8月3日撤回起诉。

开鲁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

1、在聂某某的联系下,柏某某与开鲁县某某钢材经销处齐某某、韩某某达成口头协议:柏某某称资金不足,赊购其经销的钢材,用于某某工程,等工程完工取得工程款就马上给付。赊购后于2001年09月18日,柏某某给齐某某打了一张金额为87637元的欠条,同时做了还款“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到2001年09月21日还款50000元,余款到同年10月10日还清。2001年10月15日再次赊购钢材440.74元,并写下欠条。在赊购过程中,聂某某为柏某某垫付赊购钢材款13950元。至此,柏某某共计赊购钢材欠款为102027.74元,欠款期间,柏某某多次以工程款未拨付下来为由,推脱还款,后秘密与某某刘某某结算完工程款后逃匿。

2、2001年,犯罪嫌疑人柏某某授意由聂某某出面在田某某经营的某某家具城赊购价值5800元的家具,双方约定柏某某的工程完工后结算欠款,后犯罪嫌疑人柏某某结算完工程款后逃匿,未履行协议。

3、2001年07月,犯罪嫌疑人柏某某与开鲁县某某建材经销处吕某某达成口头协议:柏某某承建开鲁县某某住宅、办公楼,从吕某某处进购木材,开始柏某某均为现金结算,后以没钱为由,暂时赊购,并和吕某某达成口头赊购协议,等工程款结算完毕后给付木材赊购欠款,至工程结束,柏某某共欠吕某某木材款14905元,柏某某秘密结算工程后逃匿,未履行协议,致使担保人聂某某被迫偿还吕某某欠款5000元。

4、2001年05月,犯罪嫌疑人柏某某与开鲁县某某五金日杂商店刘某某达成口头赊购协议:柏某某在刘某某处赊购建楼用材料,赊购款达到2000元结算一次,协议达成后,柏某某在刘某某处赊购材料用于开鲁县某某工地,并由工地管理人员聂某某、任某某、柏某某出具欠条,至工程结束,柏某某共计欠款9026元,柏某某秘密结算完工程后逃匿,未履行协议。

5、2001年07月,柏某某与开鲁县某某包子城店主牛某某达成口头协议:在柏某某承建某某综合楼期间,在牛某某的饭店立点吃饭,并现赊欠,等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协议达成后,柏某某共计欠饭费7328元,柏某某秘密结算完工程款后逃匿,未履行协议。

6、2001年06月,聂某某代表柏某某在开鲁县某某粮油店和店主张某某达成口头协议:赊购张某某店里的大米用于柏某某工地伙食,工程完工后给付,协议达成后,聂某某在张某某处共赊购价值4836元的大米,柏某某秘密结算完工程款后逃匿,为履行协议,致使担保人聂某某被迫还款2500元。

7、2001年05月,犯罪嫌疑人柏某某与开鲁县某某商店店主张某某、杨某某夫妇达成口头协议,柏某某承建某某综合楼工程施工,在该店内赊购建筑施工工具,工程完工后结算欠款,并由聂某某担保。协议达成后,柏某某让聂某某以工地管理员的身份到该店赊购物品并出具欠条,后柏某某欠某某商店1594.1元后逃匿。

8、柏某某给丁某某出具了一张17540元的欠条后逃匿,未履行协议。

9、柏某某欠李某某工程款14000元,在李某某的饭店用餐欠下2000元,柏某某在秘密结算完工程款后逃匿,未履行协议。

10、2001年,犯罪嫌疑人柏某某以盖楼期间没钱进料为由,向被害人刘某某借款22500元,并承诺工程款结算完毕后给付欠款,后柏某某秘密结算工程款逃匿,拒不履行协议。

11、聂某某在柏某某承建、施工的过程中,为柏某某跑关系、办理承建手续、管理工地、赊购材料、垫付材料款共计费用109056元(不包含上述1至10项犯罪事实中的垫付款),后柏某某逃匿。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柏某某虽然有逃债的事实,但其赊欠建材款、垫付款的当时,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充分证明。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柏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开鲁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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