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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何盛检)(公开版)_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辽铁****刑不诉〔2020〕****

被不起诉人************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族,***文化,**,现住**********。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日被刑事拘留, 同年***日被取保候审,********日被监视居住。

本案经***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年**月至****年***月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雇佣被不起诉人何******等人成立工作室,*******,工作室成员均以挣工资形式获利。****为该工作室提供手机卡及猫池、卡池等设备,并指使何****与该工作室何****等人通过手机流量卡连接猫池、卡池等设备向他人发送推广赌博平台(六合彩、棋牌类等赌博平台)信息及链接。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实施上述行为,犯罪数额未达到追诉标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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