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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洪某某开设赌场案)_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独角龙 评论0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中检一部刑不诉〔2020〕Z14号

被不起诉人洪某某,男性,1978年****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303211978********,汉族,专科毕业,职业:**,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住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小**号楼**单元**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8月24日被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8月28日被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8月24日被河北省三河市公安燕顺路派出所取保候审。

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

2018 年7月份,以犯罪嫌疑人韩光为首的犯罪团伙, 研发了五款赌博平台, 分别为“扑克先生”、“浪人先生”、“ 先锋扑克” 、“ 扑克迷”、“ 王牌扑克”为逃避打击,犯罪嫌疑人韩光将五款赌博平台的服务器放在了香港,运营地设在了柬埔寨,赌博人员通过手机下载赌博平台, 然后注册账号, 进入赌博平台进行赌博, 赌博平台以“炸金花”(又叫拼三张)的方式进行赌博,这五款赌博平台都是以支付宝的方式上下分,一分等于一元,赌博人员赢了以后,下分是一分对应一元,平台抽取赢家的百分之三,赌博集团并发展代理,让代理进行赌博平台推广,给代理发放其发展人员被赌博平台抽头盈利中的50% , 代理发展下级代理后, 公司额外奖励给代理发展的下级代理每日盈利百分之十利润( 百分之十的奖励资金, 由公司直接奖励给发展了下级代理的代理)。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由老板韩光直接管理柬埔寨公司人员, 员工上班分为白班和夜班, 公司内部设有客服组、财务组、采购组、推广组、上下分组。国内设有研发技术组,由合伙人赵温波负责。共计发展赌博人员25 万多人, 给全国4400多名代理发放基金(代理从赌博平台抽头渔利) 1.2亿元。

犯罪嫌疑人洪某某负责美术设计工作,现已查明从赌博平台抽头渔利中获利218000 元左右。犯罪嫌疑人洪某某于2019 年8 月28日将抽头渔利218000 元人民币上交察右中旗公安局。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察哈尔右翼中旗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不起诉人洪某某作为美工设计人员,现有证据从其本人供述称其只知道有这个游戏平台但并未参与运营,也不知道是违法的,而从韩光和赵温波的供述中,也称洪某某对游戏软件的违法运营并不知情,故从上述证据中都无法证实洪某某主观上有明知是违法而参与的故意,故其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洪某某不起诉。

察右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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