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雷检公诉刑不诉〔2017〕102号
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女,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41980********,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广东省雷州市人,住雷州市**镇**村44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5月18日被雷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雷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6月1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4月份,被不起诉人陈某某通过上线人员绰号叫“妃五”(身份未查实)的男子提供赌博网站(网址:http:// um9.201700888.com)和账号at1999、密码,在雷州市企水镇西坡村其本人小卖部内用电脑网络为平台非法出售私彩票大奖、三字、二字和头尾.并利用上述网址、账号和密码,接受彩民的投注,该网站系统按事先约定的抽水率7%-15%自动结算。同年5月5日,陈某某在其小卖部里出售私彩票时被公安干警抓获,同时被缴获作案工具电脑主机一部、显示器一部、私彩票打印机一台。经查证网站网页记录显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最近两期出售私彩票金额共计5223.3元,获利325.67元。
本院认为,陈某某利用上线人员提供出售私彩票的网络,接受投注,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也已认罪、悔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电脑主机一部、显示器一部、私彩票打印机一台建议没收上缴国库。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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