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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开设赌场)

2021-09-24 独角龙 评论0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甬仑检刑不诉〔2020〕159号

被不起诉人胡某某,男,1961年****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2061961********,汉族,文盲,无业,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街道******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9月9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胡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2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被不起诉人胡某某因患胃癌于2019年8月28日死亡,其户籍于2019年9月30日被注销。该事实有户籍证明(注销)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胡某某已经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胡某某不起诉。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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