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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串通投标案)_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独角龙 评论0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鄂荆沙检二部刑不诉〔2020〕7号

被不起诉人许某某,男,197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2811976********,汉族,高中文化,湖北中卫**有限公司**。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大冶市**镇**村**号,现住武汉市武昌区**园**。因涉嫌串通投标罪于2020年3月23日,被荆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卢宏钟、李坤,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由荆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许某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于2020年4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许某某,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期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20年5月29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同年6月28日,荆州市公安局重新移送审查起诉,现已审查终结。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3年11月26日,湖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张某某率旗下子公司湖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湖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与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荆州市**公司)签订《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合作的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对投资项目的建设施工由湖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三家子公司实施。

2014年4月,*甲公司**胡某某得知**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甲汇报后,为了能中标**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两人决定组织几家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串标围标。胡某某联系湖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江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西**分公司负责人万某某,组织**公司和江西**对**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围标。*甲公司商务合约部**孙某某安排**余某某去联系几家单位来围标,余某某联系湖北中卫**有限公司(下称中卫**公司)副**徐某乙和湖北**总承包有限公司(下称**总承包)市场合约部**刘某某,组织**公司参与**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围标。

2014年4月,**公司商务部孙某某指示商务部**黄某某制作4份标书,分发给**公司、江西**公司、中卫**公司和**总承包投标使用。 

2014年4月29日,**公司**财务部**汪某某将**中学项目投标保证金别转给**公司、中卫**公司和**总承包指定的银行账户。汪某某请示徐某甲后,从集团公司(湖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孝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别转账给**公司和中卫**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各400万元,从湖北**工程有限公司转账给**总承包指定的银行账户400万元。

由于江西**公司的工程保证金是本公司自有资金缴纳,*甲公司在2014年4月30日支付给江西**公司荆州分公司财务费用12万元。

2014年5月4日9时,**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开标,**总承包和江西**公司在第一轮落标,**公司、*甲公司、中卫**公司符合招标要求,经评委评审,评委会向招标人推荐**公司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甲公司为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单位为**公司。

2014年5月4日,**公司中标**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后,该项目工程具体由*甲公司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为*甲公司项目**严某某。之后,**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款由荆州市**公司支付到**公司银行账户上,然后**公司再将工程款转账到*甲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荆州**有限公司受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投标文件进行审核。2019年1月29日,经*乙公司审核认定:一是*甲公司、**公司、中卫**公司3家投标单位组价错误完全一致;二是**公司和*甲公司在配电箱主材料报价完全一致;三是**公司和中卫**公司在安装工程主材料报价呈固定比例关系。

2019年4月15日,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甲公司在**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中获利情况进行审计。2019年9月11日,经*丙公司审计认定,*甲公司在该工程中的利润为13106064.96元。

2019年3月23日,李某某主动到荆州市公安局投案,如实交代了其在**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上参与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甲公司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本院认为,许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许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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