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津滨检二部刑不诉〔2020〕223号
被不起诉人赵某某,男,198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112211986********,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户籍地辽宁省铁岭县**镇**村**组**号,住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号楼**门**号。因犯抢劫罪,于2002年5月16日被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佰元,于2004年2月19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17日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7月24日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20年7月10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于同日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赵某某涉嫌开设赌场,于2020年7月1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9月10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间,张某某(另案处理)先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平阳里1号楼3门405室、河北省唐山市汉沽农场鑫源花苑7号楼2门1302室、天津市滨海新区美源庭苑2号楼1803号、天津市滨海新区澜岸雅苑18号楼2门2702号、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紫润别院6号楼2单元501号等地,伙同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刘某某、袁某某、李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使用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手机卡等工具,租用赌博软件盘古机器人PC,利用微信、点信、密说、乐信等社交软件召集参赌人员,建立通讯群开设赌场,根据PC28蛋蛋游戏每期开奖结果,设定赌博方法及赔率,由通讯群管理人员作为庄家,组织参赌人员在通讯群中赌博,以此非法牟利。其中,被不起诉人赵某某负责的机器营利属于张某某、赵某某所有。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赵某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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