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穗从检四部刑不诉〔2020〕Z8号
被不起诉人钟某某,男,199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841990********,汉族,文化程度初中,系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保安,户籍所在地和住址均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街**村**队**号。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于2020年7月23日被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8月28日被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决定取保候审;于2020年10月14日被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钟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本院于2020年11月11日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公安机关于2020年12月9日退查重报。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被不起诉人钟某某在其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街**村**队**号的家中饲养非法收购的龟,其饲养的龟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中3只为爬行纲(REPTILIA)龟鳖目(TESTUDINES)地龟科(Geoemydidae)拟水龟属(Mauremys)黄喉拟水龟(Mauremys mutica)的成体,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3只为爬行纲(REPTILIA)龟鳖目(TESTUDINES)地龟科(Geoemydidae)拟水龟属(Mauremys)乌龟(Mauremys reevesii)成体1只、亚成体2只;1只为爬行纲(REPTILIA)龟鳖目(TESTUDINES)地龟科(Geoemydidae)拟水龟属(Mauremys)花龟(Mauremys sinensis)的亚成体;以上两类(乌龟、花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Ш;以上三类(黄喉拟水龟、乌龟、花龟)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仅野外种群)、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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