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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雷某某开设赌场案)_祁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祁阳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祁检刑检刑不诉〔2020〕143号

被不起诉人雷某某,女,198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11211986********,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湖南省祁阳县人,住祁阳县**镇**村**组,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28日被祁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祁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9月4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祁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雷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2020年10月4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于2020年10月16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11月13日补查重报。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被不起诉人雷某某与同案人伍某某、管某某等人得知“闲聊”APP平台上具有打牌赌博发放红包不限额、不封号优势,于2019年4月结伙在“闲聊”APP平台上注册建立“三把火焰群”闲聊大群,由伍某某担任群主并兼任管理员,被不起诉人雷某某与管某某等人担任管理员。伍某某从邹某某及其他人处购买房卡提供给进群的参赌人员打牌、赌博,各管理员负责拉人进群来打牌赌博,各管理员负责管理自己所拉人员,并向参赌人员收取房费及负责督促和保证所拉进群人员打牌输赢赌资支付。被不起诉人雷某某与同案人伍某某、管某某等管理员向在群内打牌赢钱的参赌人员收取每张2元至3元房卡费,并按每张房卡费0.65元左右价格支付给群主和房卡提供者,从每张房卡中获利1.35元至2.35元不等。

2020年6月28日,被不起诉人雷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0年6月29日,雷某某向祁阳县公安局退缴赌资及非法所得5万元。

本院认为,雷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从犯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雷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祁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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