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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骆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_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0

机密★1年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渝梁检刑不诉〔2020〕7号 

被不起诉人骆某某,女,198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1061982********,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业,四川省成都市人,户籍地为四川省成都市**区**乡**村**组,住成都市**区**家园**栋**单元**楼**号。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19年4月19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8日由本院决定监视居住。

本案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骆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19年6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19年8月12日、10月25日两次将该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分别于2019年9月12日、11月25日补查重报。其间,因案情复杂,本院于2019年7月29日、10月13日、12月26日三次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2年初至2014年底期间,被不起诉人骆某某明知其丈夫张某某(另案处理)在从事买卖伪造的拖拉机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拖拉机牌照的犯罪活动,仍然按照张某某的安排,多次将伪造的拖拉机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牌照共十余套从上家余某某(另案处理)处送至下家江某某处,并收取江某某办假证的费用。后江某某将其从骆某某处购得的拖拉机牌证通过张某某(另案处理)卖至本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李某某(另案处理)处,李某某又以代办的名义卖给各购车车主。2017年9月,部分购车车主发现上述拖拉机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系伪造的,遂向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报警。2019年4月9日,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民警电话联系被不起诉人骆某某,骆某某表示愿意投案自首,并准备自行前往梁平投案,经梁平区公安局民警与骆某某协商,民警到成都骆某某家中,将其带回接受调查。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拖拉机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

2.户籍信息、账户流水等书证;

3.证人江某某、张某某、余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不起诉人骆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5.鉴定意见。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骆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且被不起诉人骆某某自动投案,并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被不起诉人骆某某到案后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自愿接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骆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9日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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