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XXX号。
主要负责人:张渝,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俊玲,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谢永涛,男,1989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
被告:上海予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海杰路XXX号XXX幢XXX室。
法定代表人:余承豹。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支公司,住所地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丁卯桥路XXX号XXX幢。
主要负责人:王惠军,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亮,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茂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告谢永涛、被告上海予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七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三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鲍陶然
书记员:征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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