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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张青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张渝,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浩,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青,男,1969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青浦区。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告张青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甘  露

书记员:陆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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