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杨林,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卫航,上海知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田伟,男,1980年10月23日生,汉族,住福建省。
被申请人:李莉,女,1983年2月9日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
申请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田伟、李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田伟、李莉银行存款4,266,119.5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田伟、李莉银行存款4,266,119.5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李 琛
书记员:陆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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