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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蒋晨园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广东省深圳市。
  负责人:孙建平,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家玮,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蒋晨园,男,汉族,1981年2月10日生,住上海市嘉定工业区。
  上列当事人间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7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顾艳丽

书记员:顾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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