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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与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
赵祥(湖北新世界律师事务所)
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
代表人李宏辉,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赵祥,湖北新世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青松,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因与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于2013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所属的土地609173.03㎡、房产309103.35㎡和1100kv、500kv进口立塔生产线各一条(详见清单,均已设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予以查封。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已提供担保。


审判长:熊龙祖

书记员: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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