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
负责人:刘洪,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明明,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皆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林双荣,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建星,上海市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婧晗,上海市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告上海皆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史嘉安
书记员:茅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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