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于保田与苏明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于保田,男,1959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恋,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虹,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苏明志,男,1993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原告于保田诉被告苏明志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本案被告苏明志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朱  欢

书记员:姚伟勇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