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白】 (镜头:小乔坐在书桌前,背景有法律书籍和法槌装饰) 大家好,欢迎收看《小乔讲法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小乔。今天我们要聊一个和职场息息相关的法律话题——劳动者伪造入职材料,劳动合同会怎么样?我们将通过一个真实案例,结合《劳动合同法》,为大家揭秘其中的法律知识。别忘了点赞、订阅、开小铃铛,咱们开始吧!
【案例引入】 (画面切换:展示案例关键词“伪造学历”“劳动合同无效”) 这是一个发生在浙江温州的真实案例,案号是(2017)浙03民终3646号。故事的主角是一家公司和一位名叫曹某的求职者。曹某应聘公司的机械工程师岗位,但后来公司发现,曹某提供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还有工作经历,竟然都是假的!公司一气之下,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咱们一步步来分析。
【案例背景】 (画面:展示招聘广告和劳动合同的动画) 这家公司公开招聘机械工程师,岗位要求很明确: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类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还要熟悉机械制图软件和加工工艺。曹某在应聘时提交了登记表,写了自己是大专学历,学的是机械设计与制造,职称是工程师,还列了长达几十年的工作经历,声称在多家公司做过工程师。2016年2月,曹某入职,6月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可到了年底,公司发现不对劲,查出曹某的学历和职称证书是伪造的,工作经历也是编的!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画面:展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条文) 咱们来看看法律怎么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无效:第一,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第二,用人单位免除自身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第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里的关键点是“欺诈”。什么叫欺诈?简单来说,就是故意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对方做出决定。
在这个案例中,曹某伪造学历、职称,还编造工作经历,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情况。这些信息直接关系到他能不能胜任机械工程师的岗位。公司正是基于曹某提供的“虚假信息”,才决定聘用他并签订合同。法院认为,曹某的行为属于欺诈,影响了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 (画面:展示法院判决书动画) 法院的判决很明确:曹某未履行如实说明义务,构成欺诈,劳动合同无效。这意味着,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公司无需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这个判决提醒我们,求职者在应聘时必须诚实,伪造材料不仅可能丢工作,还会引发法律纠纷。
【现实意义】 (画面:小乔面对镜头,语气亲切) 这个案例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呢?对求职者来说,诚信是职场的第一原则。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可能一时蒙混过关,但一旦暴露,后果很严重,可能面临合同无效、被辞退,甚至影响个人信用。对用人单位来说,招聘时要加强背景调查,把好入职关,避免类似的纠纷。
【观众互动】 (画面:展示弹幕或评论区动画) 好了,今天的案例就讲到这里。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或者你觉得求职时哪些信息必须如实提供?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讨论!如果你喜欢这期内容,记得点赞、转发、订阅《小乔讲法律》,下期我们会带来更多有趣的法律故事!
【结尾】 (镜头:小乔挥手告别) 我是小乔,咱们下期见!法律小知识,生活大帮助,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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