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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某与董某、乔某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何某某,女,1978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凯莉,上海知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通升,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董某,女,1962年7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杨浦区。
  被告:乔某某,男,1989年1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杨浦区。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董某、乔某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5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吴文静

书记员:马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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